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 4号)要求,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后,公开竣工日期,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前,公开调试的起止日期。因此,珠海市海顺精密制造有限公司作出如下公示:
(1)项目名称:珠海市新之源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清洗塑料回收加工建设项目
(2)项目地址:珠海市金湾区南水镇南化一路西南侧、化联西路东南侧联合厂房首层C、D区改性生产车间
(3)竣工日期:2025年3月31日
(4)调试起止日期:2025年4月22日-2025年5月15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须署真实姓名或单位,
建设单位:珠海市新之源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邓先生/13697782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