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珠海华天印新材料有限公司建星厂区迁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珠海华天印新材料有限公司建星厂区迁建项目
建设地址:珠海市香洲区永南路388号2栋1层105号和4层整层
建设内容:珠海华天印新材料有限公司建星厂区迁建项目位于珠海市香洲区永南路388号2栋1层105号和4层整层,占地面积5308.41平方米,建筑面积为7266.85平方米,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0万元。项目主要从事油墨及类似产品制造的生产销售,年产UV光固化材料800吨。
二、建设单位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珠海华天印新材料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珠海市香洲区永南路388号2栋1层105号和4层整层
联系人:林运弟
电话:0756-8933681
三、验收检测单位基本信息
检测单位:广东华禹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珠海市金湾区红旗镇金荷路604号厂房B二层
联系人:刘辉
电话:0756-7262867
四、验收结论
项目不存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 4号〕第八条规定的不得通过验收合格的情形,经完善后验收组同意珠海华天印新材料有限公司建星厂区迁建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五、公示起止时间
公示时间为一个月,自2024年01月26日起至2024年02月25日止。公众可以通过电子邮件、写信、电话等方式对该项目环境保护工作多提宝贵意见与建议。
附件:
《珠海华天印新材料有限公司建星厂区迁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
《珠海华天印新材料有限公司建星厂区迁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