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评信息公示
根据《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的通知》(环发〔2015〕162号)要求,建设单位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完成后,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批前,应当向社会公开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全本,其中对于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还应一并公开公众参与情况说明。《储能软包电池智能化生产线重大变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于2025年3月10日形成了送审稿,项目基本信息如下:
1、项目名称:储能软包电池智能化生产线重大变动项目
2、项目建设单位:珠海鹏辉能源有限公司
3、项目建设内容、地址和规模:
珠海鹏辉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位于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新青五路2号,主要从事各类电池、电池设备、电池零配件的生产。现有产品及规模为:生产镍镉电池1亿支/年;镍氢电池1亿支/年;锂离子电池(数码电池及动力铝壳电池:3GWh/a、圆柱电池666000KWh、软包聚合物电池)4亿支/年;各类电池设备1万台/年;高性能锂离子电池1.35亿安时/年;新能源动力电池390万支/年。
在2023年2月,公司申报了《储能软包电池智能化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取得批复(批复号:珠环建表〔2023〕117号),申报内容:在现有厂区内新建1栋厂房(E厂房),建设1条储能软包锂离子电池智能化生产线,目标产能1亿瓦时/年(项目代码:2207-440403-04-02-363755),增设一台4t/h燃气式导热油锅炉提供热源;配套建设甲类仓库,用作储存生产所用电解液,最大储存量为30t(项目代码:2207-440403-04-01-639902);厂区空地扩建1#丙类仓库,增加1#丙类仓库面积,不增加层数,用作产品(成品、半成品)的仓储(项目代码:2207-440403-04-01-472509);建设一套年处理量为15000t的NMP废液提纯装置及装置配套的辅助设施,对E厂房以及现有项目NMP废气回收装置产生的废液进行提纯,并再次回用于锂电池生产工艺中(项目代码:2207-440403-04-02-609802)。但在建设过程中发现需要增设一台1.5t/h燃气式导热油锅炉提供热源,对照《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文号: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项目增设内容属于重大变动,应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4、报告全本链接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BHxGvVqnM-0krxjO9P6zXw
提取码: qgy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