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珠海佑航科技有限公司超声波传感器制造(迁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珠海佑航科技有限公司超声波传感器制造(迁建)项目
建设单位:珠海佑航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珠海市香洲区南屏科技工业园屏工西路157号一栋厂房第4层、第5层西侧、二栋厂房1层西侧
主要建设内容:项目属于迁建项目,用地面积为2943m2,主要从事超声波传感器制造,项目年生产2000万颗超声波雷达传感器。
二、建设单位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珠海佑航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珠海市香洲区南屏科技工业园屏工西路157号一栋厂房第4层、第5层西侧、二栋厂房1层西侧
联系人:陈小姐
电话:0756-8300715
三、验收检测单位基本信息
检测单位:广东华禹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珠海市金湾区红旗镇金荷路604号厂房B二层
联系人:张莉
电话:0756-7262867
四、验收结论
项目能够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执行了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批复要求;基础资料较详实;基本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验收组同意该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五、公示起止时间
公示时间为20个工作日,自2025年7月21日起至2025年8月18日止。公众可以通过电子邮件、写信、电话等方式对该项目环境保护工作多提宝贵意见与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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